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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209     * 貼子主題:即墨區(qū)四家單位消防設施不合格被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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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5/7/26 11:31:33
7月25日,青島市即墨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發(fā)布2025年7月11日-2025年7月17日行政處罰情況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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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島駿發(fā)實業(yè)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朱秀芹,因消防設施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(guī)定 ,被即墨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作出即消行罰決字〔2025〕第 0052 號行政處罰,罰款金額 4.6 萬元,處罰決定日期為 2025 年 7 月 15 日。
青島同方藥業(yè)連鎖有限公司第三百七十八連鎖點,法定代表人王振峰,存在一層室內(nèi)消火栓無水的違法事實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(guī)定,被作出即消行罰決字〔2025〕第 0053 號行政處罰,罰款 0.5 萬元,處罰決定日期 2025 年 7 月 17 日,處罰機關為青島市即墨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。
即墨區(qū)長江一路鼎隆海鮮飯店,法定代表人王成龍,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(guī)定 ,被作出即消行罰決字〔2025〕第 0050 號行政處罰,罰款 0.96 萬元,2025 年 7 月 11 日由青島市即墨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作出處罰。
青島順隆電子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劉沁宇,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(guī)定 ,被作出即消行罰決字〔2025〕第 0051 號行政處罰,罰款 0.95 萬元,處罰決定日期 2025 年 7 月 15 日,處罰機關為青島市即墨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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